先生火化後第三天,我在他的計程車後車廂裡,找到一雙粉紅色幼兒雨鞋。
鞋子很小,大概只有六歲孩子的尺寸。
鞋底用黑色簽字筆,歪歪斜斜寫著兩個字:
「爸爸。」
我蹲在基隆安樂區的地下停車場,手裡抓著那雙鞋,全身抖得厲害。
先生文雄已經五十七歲。
我們結婚三十一年,唯一的女兒也早在二十多年前過世。

那麼,這雙鞋的主人是誰?
她口中的爸爸,又是誰?
我叫黃淑貞,五十四歲,在基隆仁愛市場賣南北貨。
每天清晨五點多,我就得去市場拉鐵門,把香菇、蝦米、幹貝和乾貨一袋袋搬出來。文雄比我早半小時出門,開著那輛黃色計程車,在基隆和臺北之間跑。
他開車二十多年。
話不多,脾氣也不算壞。
年輕時,他下班回家會替我帶一碗廟口的泡泡冰;我懷孕時半夜想吃酸梅,他騎車繞了好幾條街才買到。
可我們的女兒小晴過世後,一切都慢慢變了。
小晴九歲那年,被診斷出血癌。
她在醫院住了兩年。
抽血、化療、感染、住進隔離病房,每一次檢查,我和文雄都告訴她,只要乖乖治療,很快就能回家。
她最怕下雨。
不是因為打雷,而是醫院走廊一到下雨就特別冷。
文雄替她買了一件黃色雨衣。
每次回診,小晴都穿著那件雨衣,坐在計程車後座唱歌。
她會從椅背中間伸出手,拍文雄的肩膀。
「爸爸,你開慢一點,我還沒唱完。」
最後一次住院,她瘦得連雨衣都撐不起來。
離開前一天,她還問我:
「媽媽,回家以後可以吃妳煮的麵嗎?」
我說可以。
可是她沒有再回家。
小晴走後,我把她的衣服、玩具和課本全整理出來,送給需要的人。
我一件都不敢留。
只要看見那些東西,我就會覺得她還在房間裡,下一秒就會跑出來叫我。
文雄卻偷偷留下那件黃色雨衣。
他洗乾淨、晾乾,摺得整整齊齊,放在衣櫃最上層。
我發現後問他:
「留這個做什麼?」
他背對著我,只回了一句:
「又不佔位置。」
從那以後,我們很少再提小晴。
不是不想。
是誰先提起,誰就會先崩潰。
我們開始用沉默保護彼此。

我在市場忙到晚上,回家只問他吃過沒有。
他每天早上五點出門,晚上十點才回來,洗完澡便坐在客廳看新聞。
有時我半夜醒來,會看見他一個人站在衣櫃前,手放在那件黃色雨衣上。
可我總是假裝沒有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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