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在我家住了5年,60大壽當天宣佈:這房子歸小叔子。

我是被婆婆那句話釘在當場的。
「這房子,以後歸你弟弟。」
筷子從我手裡掉下來,落在骨瓷碗沿上,彈了一下,掉進了紅燒魚的湯汁裡,濺起幾點醬色的油星子。
滿桌子菜,滿滿當當,中間擺著三層的大壽桃蛋糕,插著六根金色蠟燭。
婆婆張秀蘭就坐在蛋糕後面,手裡端著半杯紅酒,笑得體面又端莊,像是在宣佈一件理所當然的家事。
沒有商量,沒有鋪墊。
就這麼輕飄飄地從嘴裡吐出來,像吐一顆瓜子皮。
我的目光從婆婆身上,移到小叔子趙志遠身上。
他坐在公公旁邊,臉上掛著一種我看得太熟悉的表情——嘴角微微上翹,眼睛裡閃著得意的光,又努力裝出一副「這不太好吧」的客氣模樣。
他從二十歲到三十五歲,那副表情就沒變過。
然後我看我丈夫趙志剛。
他坐在我旁邊,低著頭,筷子擱在碗上,一動不動。他的耳根紅了,從側面看過去,脖子上的青筋跳了一下又落回去。
我太了解他了,他這個反應,說明他不是剛剛知道這件事。
很好。
五年了。
公公婆婆住進我家整整五年。
這五年,趙志遠來看他媽的次數,我兩隻手數得過來。
「媽,」我終于出聲了,聲音比我自己想象的要平靜得多。
「這房子……是我和志剛買的。首付是我媽掏的二十萬,月供是我倆的工資一起還的。您說這話,是認真的嗎?」
婆婆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裡有種說不清的東西,好像我剛才問了一個特別不合時宜、特別不懂事的問題。
她把酒杯放下,用餐巾紙擦了擦嘴角,動作從容不迫,完全不像是一個剛剛宣佈要把別人家房子送出去的人。
「蘇敏,」她叫我的名字,語氣平和,像在安撫一個不懂事的孩子。
「志遠還沒買房,他跟小蕓租房子住,孩子馬上就要上幼兒園了,總不能一直漂著。
你們兩口子都有工作,志剛單位又穩定,以後還能再買。做大哥大嫂的,照顧一下弟弟不是應該的嗎?」
應該的嗎。
我笑了。笑出聲了。
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飯廳裡格外刺耳。
所有人都在看我。
公公趙德厚咳了一聲,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目光遊移著不敢往我這邊看。

他知道這事的來龍去脈,但他選擇了沉默。在這個家裡,他沉默了六十歲,不差這一回。
「媽,志遠比我還大兩歲。」我丈夫終于開口了,聲音悶悶的。
「他三十五了,不是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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