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文:
電梯「叮」一聲,停在頂層。門開啟,沈哲站在門口,臉色鐵青。
「滿意了?」他說。
我沒理他,徑直走進去。房子很大,裝修豪華,但冷清得像樣板間。客廳沒人,餐廳沒人,我推開臥室門——裡面也沒人。
「找什麼?」沈哲跟進來。
「找你藏的人。」
「林汐,你瘋了。」他抓住我手腕,「這是投資房,我偶爾過來看看,有什麼問題?你非要鬧得這麼難看?」
「投資房放剃鬚刀?投資房讓你撒謊說加班?」我甩開他,走到衛生間,那把剃鬚刀還在。
我又去主臥,開啟衣櫃——裡面掛著幾件女裝,尺碼明顯不是沈萱的,沈萱比我矮,那些衣服至少一米七才能穿。
「這誰的?」我拎出一條連衣裙。
沈哲臉色變了變:「朋友的。」
「哪個朋友?姓什麼?叫什麼?為什麼把衣服放你家?」
「林汐!」他提高音量,「你夠了!這房子是我買的,我想讓誰住就讓誰住,輪不到你管!」
「我是你妻子!」我聲音比他更大,「沈哲,你揹著我買三百萬的房子,寫別人名字,放別人衣服,還騙我說投資虧了!你把我當什麼?把妞妞當什麼?」
「妞妞妞妞,你就知道拿妞妞說事!」他眼睛發紅,「這些年我賺錢養家,給你吃給你住,你還要怎樣?是,這房子是我買的,寫我和別人的名字,怎麼了?我賺的錢,我愛給誰花給誰花!」
「別人是誰?」我逼問,「沈萱?還是你在外面養的女人?」
他揚起手。我抬頭看著他,沒躲。「打啊,像上次那樣。沈哲,你今天不打,我看不起你。」
手停在半空,顫抖著,最終落下。他後退一步,像突然洩了氣。
「林汐,」他聲音沙啞,「我們離婚吧。」
我終于聽到了這個詞。從我爸說出口,到我無數次猜想,終于從他嘴裡說出來。
奇怪的是,我不覺得難過,反而有種石頭落地的輕鬆。
「好。」我說,「但妞妞歸我,財產對半分。」
「財產?」他笑起來,那笑容扭曲又諷刺,「我哪有什麼財產?房子是貸款買的,車是公司的,存款都投資虧了。哦,對了,還有債,欠銀行兩百萬,你要分嗎?」

我看著他,這個同床共枕七年的男人,突然變得無比陌生。
「沈哲,」我慢慢說,「你會後悔的。」
「後悔?」他走到窗邊,背對著我,「林汐,該後悔的是你。這些年要不是我養著,你早喝西北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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