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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難想象那種感覺。
一個人在你面前躺了十年,每一天你都給他翻身、擦洗、餵飯、換尿袋。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你閉著眼睛都能摸到他身上哪塊皮膚容易長褥瘡,知道他幾點鐘會咳嗽,知道他翻個身需要墊幾個枕頭。
可他就那麼躺著,不看你。不說話。你在他床邊坐十年,他眼珠子都沒轉過來看你一下。
我放下手裡的毛巾,水盆裡的水已經涼了。窗戶外頭是六月天,蟬叫得人頭疼,屋裡卻有一股洗不掉的尿騷味混著消毒水。我站起來活動了一下腰,咔吧響了兩聲。
老丈人又拉了。我戴上手套,掀開被子,面無表情地處理。王芳站在臥室門口,倚著門框,手裡捏著手機。
「周建國。」她叫我全名。
「嗯。」
「我們離了吧。」
我手上沒停,把髒的尿墊捲起來塞進垃圾袋,換上新的一片,調整好老丈人的姿勢。他的右腿有點蜷,我給他抻直了,又墊了個小枕頭在膝蓋底下。做完這些我才直起身,把手套摘了扔進垃圾桶。
「你說什麼?」
「離婚。」王芳把手機螢幕朝我晃了一下,「我已經預約了,明天上午九點,民政局。」
我看著她的臉。這張臉我看了二十三年,她眼角多了皺紋,下巴比以前圓了,但那雙眼睛還是原來的形狀。她看著我的時候,表情很平,平得不像是在說離婚。
「爸知道嗎?」我問。
「我問過了。」王芳側了一下頭,看向床上的人,「爸沒意見。」
老丈人躺在那裡,嘴巴微微張著,眼珠子盯著天花板,跟過去十年一樣。呼吸很輕,胸口起伏的幅度小得幾乎看不出來。
我沒說話。王芳等了幾秒鐘,轉身走了。拖鞋踩在瓷磚上,啪嗒啪嗒。
我回到床邊坐下。老丈人的右手搭在被子外面,乾枯得像一截老樹皮。指甲是我上週剪的,剪得很短,怕他撓傷自己。
我伸手把他的胳膊塞回被子裡,指尖碰到的皮膚冰涼。
十年前他中風那天,是我揹著他從三樓跑下去的。王芳在樓下打車,車來了半天上不去,我蹲下來讓他趴我背上,他的下巴擱在我肩窩裡,撥出來的氣燙得嚇人。那天晚上我在醫院走廊裡蹲了一宿,膝蓋蹲麻了都沒站起來。

後來醫生說能保住命就不錯了,醒過來的機率不到兩成。王芳在醫院哭了一整夜,第二天眼睛腫著去上班了。她是個會計,月底要結賬,請不了假。
從那天起,老丈人就住在我們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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