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攥著那張皺巴巴的 10 元紙幣,看著婆婆手裡剛接過的丈夫三萬八的工資卡,聽著丈夫說 「我媽養我不容易,你省著點花」,那一刻,我心裡的最後一絲念想,徹底碎了。
我叫趙杏芬,今年二十六歲,嫁給王孝安整整三年。
我從鄰縣的農村嫁過來,原本以為找個高薪踏實的男人,就能過安穩日子。
我包攬了家裡所有的家務,伺候著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卻連支配自己家生活費的權利都沒有。
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揹著一個帆布包,獨自一人遠赴萬里之外的德國。
北方的九月,秋老虎正烈,窗外的蟬鳴聒噪得讓人心裡發慌,可我站在客廳的瓷磚地上,卻覺得渾身發冷,連指尖都帶著一股凍到骨頭裡的涼意。
今天是十五號,是王孝安發工資的日子。
他剛從外地的專案上回來,黑色的雙肩包還沒放下,玄關的鞋都沒換穩,就先從貼身的口袋裡掏出了那張工資卡,雙手遞到了坐在沙發正中間的婆婆劉美蘭手裡,臉上帶著討好的笑,像個等著大人誇獎的孩子。
「媽,這個月工資到賬了,稅後三萬八千二,一分沒動,都給您。」
劉美蘭接過卡,臉上的皺紋瞬間舒展開來,她隨手拿起茶幾上的老花鏡戴上,摸出手機點開銀行 APP,手指在螢幕上劃了兩下,確認了餘額之後,滿意地把卡塞進了自己貼身的布兜裡,那布兜是她自己縫的,針腳密密麻麻,口上還裝了個拉鍊,平日裡除了睡覺,幾乎時時刻刻都貼在身上,比什麼都寶貝。

「還是我兒子懂事,知道心疼媽。」 劉美蘭抬眼瞥了我一眼,那眼神裡帶著毫不掩飾的輕蔑,像在看一個多餘的物件,「不像有些人,嫁到我們家三年,一分錢不掙,就知道伸手要錢花,全靠我兒子養著。
」
我站在原地,手指攥得發白,嘴唇動了動,卻最終還是把到了嘴邊的話咽了回去。
這樣的話,這三年裡,我聽了無數遍。
三年婚姻,我從一個有自己工作、能自己掙錢養活自己的姑娘,變成了一個圍著灶臺、洗衣機、拖把轉的全職家庭主婦,包攬了這個家裡所有的家務,一日三餐按時按點做好,劉美蘭的衣服要手洗,王孝娟的零食要隨時備著,王孝安出差回來的髒衣服要連夜洗乾淨熨燙好,家裡的地板每天要拖兩遍,傢俱要擦得一塵不染。

我做了所有能做的,把這個家打理得井井有條,可在他們眼裡,我依然是那個 「一分錢不掙,靠兒子養著」 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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