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敏結婚,妳這個當嫂嫂的必須拿出新台幣22萬元。」
婆婆王秀蘭將一張銀行卡重重拍在茶幾上。
「一分都不能少。」
「拿不出來,我今天就叫周遠和妳離婚!」
客廳裡坐著七八名親戚。
所有人都停下交談,看著我。
小姑周敏坐在婆婆身後,穿著剛買的新洋裝,低頭欣賞手上的婚戒,嘴角還帶著一點笑意。
她沒有覺得母親的要求荒唐。
反而像是在等我把卡拿起來,按照他們事先商量好的劇本轉賬。
我叫林曉,和周遠結婚五年。
這五年,我從來沒有向婆家要過一分錢。
我們住的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頭期款由父母幫忙,裝潢費是我工作多年存下來的積蓄,婚後每月房貸也主要由我支付。
周遠月薪不算高。
結婚第一年,婆婆便以「幫兒子存錢」為理由,拿走他的薪資卡。
每個月薪水入賬後,她只留給周遠一筆生活費,其餘全部轉走。
我曾經反對。
周遠卻說:
「我媽只是幫我們保管。」
「等以後需要用錢,她一定會拿出來。」
那時我相信了他。
反正家庭支出我負擔得起,想著婆婆若真的替我們存下一筆錢,也算是另一種安排。
可五年過去,我從未見過那本所謂的家庭存摺。
如今小姑要結婚,婆婆不但不打算動用丈夫交給她的錢,反而將銀行卡推到我面前,要求我再拿22萬元。
我沒有吵,也沒有哭。
只問婆婆:
「這22萬元準備用在哪裡?」
「小敏婚宴還有尾款,傢俱、家電和蜜月也要錢。」
婆婆說得理所當然。
「男方條件普通,我們娘家不能讓她嫁得太寒酸。」
我轉頭看向小姑。
「妳和未婚夫有多少存款?」
周敏臉上的笑淡了。
「這是我們的事。」
「妳的婚禮,卻要我出錢?」
她立刻反駁:
「妳嫁給我哥就是一家人。」
「而且妳一個月賺那麼多,22萬元對妳而言又不是拿不出來。
」
我笑了一下。
「拿得出來,不代表應該給妳。」
婆婆聽見這句話,猛地拍桌。
「妳什麼態度?」
「我們周家養了妳五年,現在妹妹結婚,叫妳表示一下怎麼了?」
我看著她。
「您養過我什麼?」
房貸是我繳。
水電、管理費和生活支出,幾乎都從我的賬戶扣款。
婆婆偶爾來家裡住,連買菜的錢都會拿發票向我報賬。

可在她口中,我卻成了靠周家生活的人。
一名親戚在旁邊勸:
「林曉,都是一家人,別因為錢傷感情。」
另一人也說:
「小姑結婚一輩子只有一次,嫂嫂多幫一點,以後她也會記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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