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在我家養老十年,臨終前卻把名下存款和所有財物全留給小叔子;我當著全家人的面笑著簽下放棄爭議的文件,等她下葬後,我從衣櫃頂層拿出一張發黃的紙,小叔子只看了三行,手裡的老宅鑰匙便掉在地上。
婆婆立遺囑那天,已經連手都抬不起來了。
她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臉瘦得只剩下一層皮,呼吸一下比一下微弱。
小叔子跪在床邊,抓著她的手哭個不停;丈夫站在後面,眼睛通紅,幾次轉過身偷偷擦眼淚。
律師坐在病床另一側,拿出婆婆事先留下的文件,一條一條念給我們聽。
她銀行裡剩下的存款、金飾、保單以及名下其他能處分的財物,全部留給小兒子志明。

整份文件從頭念到尾,沒有我的名字。
律師念完後,病房裡安靜得只剩下儀器運作的聲音。
小叔子的妻子低著頭,嘴角卻藏不住一絲鬆了一口氣的表情。
丈夫轉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裡全是愧疚。
大概所有人都認為,我一定會委屈。
畢竟婆婆在我家住了十年。
這十年裡,她吃的每一頓飯是我做的,藥是我分的,衣服和床單是我洗的。她住院二十三天,小叔子只來探望過兩次,其餘時間都是我守在病房。
醫療費不夠時,也是我先墊上的。
可到了最後,她的所有財產,竟然一樣都沒有留給我。
律師把一份遺產放棄與不爭議聲明推到我面前。
「如果沒有問題,請妳在這裡簽名。」
丈夫皺了皺眉。
「她又不是法定繼承人,為什麼也要簽?」
律師解釋,婆婆希望所有家庭成員都清楚她的安排,避免日後有人因照護費用、代墊支出或其他問題提出爭議。
小叔子聽完,立刻望向我。
他的眼神裡帶著幾分防備,像是擔心我突然提出這十年的照護費,要從遺產中分走一筆。
我什麼也沒問,拿起筆便簽了名字。
小叔子明顯愣了一下。
連婆婆也轉過臉,靜靜看著我。
她的嘴唇動了幾次,最後只虛弱地說了一句:
「妳是個好媳婦。」
我笑了笑,把筆還給律師。
「媽,妳安心休息。」
我沒有問她,為什麼照顧十年的人一分沒有;也沒有質問她,小叔子一年回來不了幾次,憑什麼拿走所有財產。
有些話,不需要當著所有人的面說。
因為十年前婆婆第一次搬進我家時,她就已經把真正想說的話,寫在了另一張紙上。

婆婆剛住進來時,身體還算硬朗。
那一年公公剛過世,小叔子一家住在外地,說孩子正在升學,家裡又沒有多餘房間,實在不方便接老人過去。
丈夫便把婆婆接到了我們家。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