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當年以第三者身分逼走原配,害得公公的一雙兒女多年不肯認父親,可幾十年後公公離世,主動把她接去照顧的人,竟然正是那對最恨她的兒女。
婆婆比公公小十八歲。
年輕時,她只是公公五金廠裡的一名臨時工,每天負責掃地、清點倉庫,偶爾幫忙替工人煮水做飯。
她沒讀過多少書,家境也不好,但模樣端正,做事麻利,嘴巴又甜。廠裡的老員工提起她,都說這姑娘眼裡有活,從來不偷懶。
那時候公公早已有家庭。
原配替他生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都已經十幾歲。
原配自己也在鎮上的合作社工作,夫妻雖然算不上多恩愛,日子倒也過得安穩。
沒人知道公公和婆婆究竟是什麼時候走近的。
只知道有一天,原配突然衝進五金廠,當著所有人的面抓住婆婆的頭髮,把她按在地上打。
廠裡的人都嚇傻了。
婆婆沒有還手,也沒有哭喊,只是坐在地上,頭髮散亂,嘴角流血,一雙眼睛始終望著站在旁邊的公公。
公公起初還想勸架,可當原配再次伸手時,他突然用力將她推開。
「別打了,我會跟妳離婚。」
這句話一出口,整個工廠瞬間安靜了。
原配不敢相信,和自己生活了十幾年的丈夫,竟然會當著外人的面護著另一個女人。
她哭著質問公公,這個家到底算什麼,一雙兒女又算什麼。
可公公像是鐵了心。
不論親戚怎麼勸,原配怎麼哭,兒女怎麼跪著求他,他都堅持要離婚。
那個年代,離婚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公公在當地有些名氣,手裡又有一家五金廠,一旦鬧開,不只家裡難看,連生意都可能受影響。
可他什麼都不管。
最後,他把工廠一半的權益留給原配,又給了她一筆足以安身的錢,硬是把婚離了。
兒子指著他的臉說:
「你要娶她,以後就別認我這個兒子。
」
女兒更是一連幾年沒有叫過他一聲爸爸。
可離婚手續剛辦完沒多久,公公還是轉頭和婆婆登記結婚了。
婚禮辦得很冷清。
公公那邊的親戚幾乎沒有人到場,只有一個遠房弟弟勉強來喝了杯酒。
婆婆娘家倒是來了不少人,個個喜氣洋洋,都覺得她一個窮人家的女兒,能嫁給有工廠、有房子的男人,往後算是享福了。
婚後,婆婆確實不再是工廠裡那個低著頭做事的臨時工。

她搬進了公公的家,成了別人口中的老闆娘。
鎮上的閒話也沒有停過。
有人說她有手段,靠著年輕漂亮拆散別人的家庭;也有人說公公早就和原配沒有感情,婆婆不過是恰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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