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臨終前,把價值近新台幣5,000萬元的財產,全部留給了繼母和她的兒子。
市中心的房子、存款、車子,以及父親公司四成股份所產生的收益,全都沒有我的名字。
他躺在病床上,聲音已經很虛弱,語氣卻依舊像年輕時那樣不容反駁。
「你有手有腳,離開這個家也能活。」
「慧芳身體不好,周明年紀又小,以後不要跟他們爭。」
我站在病床旁,看著這個我叫了二十多年父親的男人。
「那套房子,是我媽和你一起買的。」
他閉上眼睛。
「妳媽已經不在了。
」
「家裡的事,我作主。」
繼母趙慧芳坐在床邊替他擦手。
聽見這句話,她抬頭看了我一眼,眼角還掛著淚,嘴角卻微微動了一下。
那個表情,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像一個等了十多年的人,終于聽見宣布勝利的鐘聲。
我叫林越。
母親過世那年,我十四歲。
父親在她離開後不到三個月,便將趙慧芳帶回家。
她還帶著一個十一歲的兒子,周明。
父親站在客廳中間,指著她對我說:
「以後她就是你媽。」
我沒有叫。
趙慧芳卻笑得很溫柔。
「孩子一時接受不了,慢慢來。」
她確實很有耐心。
不是耐心等我接受她,而是耐心地把我在那個家裡的位置,一點一點擠走。
母親留下的相片被收進紙箱。
我的房間被換成最小的那間。
父親出差帶回來兩份禮物,較貴的永遠是周明的。
我考上外縣市的大學,父親說男孩子應該獨立,只替我付了第一學期學費。
周明讀私立高中、補習、換手機,父親卻從未說過一句浪費。
趙慧芳總是替他解釋:
「周明從小沒有爸爸,比較沒有安全感。」
可她從來沒想過,我也失去了母親。
大學畢業後,我進了一家印刷材料公司跑業務。
父親那時已經查出肝臟方面的重病。
需要住院、治療時,我把工作兩年存下來的錢幾乎全部拿出來。
趙慧芳卻告訴我:
「家裡最近資金比較緊,周明又準備出國念書。」
最後幾個月,我白天跑客戶,晚上去醫院陪床。
周明偶爾出現,也是坐在走廊玩手機,不到一小時便離開。
可父親臨終時,仍然選擇把一切留給他們。
父親離開後第七天,我們到律師事務所處理相關文件。

趙慧芳穿著黑色洋裝,周明則拿著父親的車鑰匙,不停在指尖轉動。
律師宣讀完遺囑的主要內容後,確認我是否提出異議。
我只說:
「沒有。」
趙慧芳明顯鬆了一口氣。
她將文件收進皮包前,還假惺惺地對我說: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