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把我1萬8的手鐲摔碎了,只願賠我1000,我報了警,警察讓她老公來調解,她老公一來就甩了我一巴掌:「你敢報警?」我愣住了
這個鐲子是我結婚五週年,老公送我的紀念日禮物,當時找熟人買的,確實花了1萬8,我平時都捨不得戴,那天公司搞活動,我想著湊個熱鬧才戴上,結果中午吃飯的時候,我把手鐲放在桌上,這個同事轉身的時候沒注意,一把就給我掃地上了,直接碎成兩半。

我當時心都涼了,找她協商賠償,她拿起來看了一眼,說不就是個破石頭嗎?哪裡值1萬8,你就是想訛我,最多賠你1000,多了沒有。
我拿出發票給她看,她還說發票是假的,說我故意戴個假貨來訛她錢,沒辦法我才報的警,本來就是民事調解,警察只是叫她家人過來一起說清楚,結果她老公一衝進調解室,不問青紅皂白,上來就給我一巴掌,打的我半邊臉都麻了。
打完還指著我罵:「不就是個破鐲子,至于報警讓我們丟人?我看你就是故意找事,我告訴你,1000都沒有,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我當時真的懵了,活了三十多年,從來沒人當眾打過我,反應過來之後我直接還手了,一巴掌甩回去,然後跟警察說:「這不是調解了,他動手打人,我要驗傷,我要追究責任,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後來驗傷是輕微傷,他們家不光要賠我鐲子的錢,我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一共要了2萬5,那同事本來還想耍賴,警察說不賠錢就拘留,她老公這下慫了,趕緊湊錢給我了。
事情結束之後,那個同事也不好意思再來上班,主動辭職走了,走之前還在公司說我太狠,一點情面都不留。
我就想不通了,做錯事的是他們,摔了東西耍賴不賠,還動手打人,難道我還得忍氣吞聲讓他們欺負嗎?

向來都是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你跟我講情面,我就跟你講情面,你都動手打我了,我為什麼要給你留餘地?我的東西我憑什麼不能要回賠償?真當所有人都好欺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