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住院半個月,三個親生女兒不但一分錢都不肯出,連一個晚上也沒有留下來陪她。
自費醫材、看護和住院雜支合計新台幣18萬多元,全是我和丈夫先墊付。
可出院那天,三個女兒竟然全部提著水果和補品出現在病房,搶著替婆婆拿行李、推輪椅。
我原以為她們終于良心發現。
沒想到婆婆只是平靜地看著她們,接著叫丈夫從櫃子裡拿出一只牛皮紙袋。
「先別急著接我回家。」
「有些事情,今天得當著大家的面說清楚。」
我叫雅玲,嫁進陳家十二年。
丈夫志強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三個姐姐。
大姐住台北,和丈夫一起經營服飾店;二姐嫁到新竹,夫妻都是公務員;三姐住得最近,開車到婆婆家不到二十分鐘。
婆婆年輕守寡,一個人把四個孩子拉拔長大。
三個女兒結婚時,她能給的幾乎都給了。
大姐買房,婆婆拿出新台幣80萬元幫忙付頭期款。
二姐換車,她又從定存裡領出30萬元。
三姐開美容工作室,前後向婆婆拿了將近100萬元,嘴上一直說是借,卻從沒真正還過。
反而是我們結婚時,婆婆只簡單送了一條金項鍊。
她那時對我說:
「志強是兒子,以後房子本來就是你們住,現金應該多幫三個女兒。」
我雖然聽著不太舒服,卻沒有爭。
房子是婆婆的,她想怎麼安排是她的權利。
而且剛結婚那幾年,婆媳關係並不算親近。
婆婆覺得我做飯不夠傳統,衣服晾得不夠整齊,也常說現在的媳婦不像以前能吃苦。
有一次三姐回娘家吃飯,吃完把碗往桌上一放就走了。
我正在廚房洗一大堆碗,婆婆卻還站在旁邊提醒:
「那個鍋邊也要刷乾淨,不然會有味道。」
我忍不住回了一句:
「三個女兒回來吃飯,為什麼每次都是媳婦洗?」
婆婆臉色立刻沉下來。
「她們是客人。
」
我當時只笑了一下。
「我是嫁進來的,不代表就是免費傭人。」
那次之後,我們冷戰了很久。
真正讓關係改變,是我生女兒那年。
孩子出生後反覆發燒,丈夫又剛好被公司派到外地。
我一個人在醫院手忙腳亂,是婆婆帶著換洗衣物趕來,連續三天守在病房。
半夜孩子哭,她抱著在走廊來回走。
我勸她休息,她只說:

「妳也是第一次當媽媽,哪可能什麼都會?」
從那以後,我們仍然會為生活習慣爭執,卻慢慢有了真正家人的感情。
丈夫工作忙,三個姐姐又各自有家庭,婆婆平時看醫師、繳費、買大型用品,大多是我陪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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