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完那天,我才知道自己懷孕了。很荒唐。
我坐在醫院走廊里,手里還拿著剛從民政那邊帶出來的文件,另一只手捏著檢查單。
醫生告訴我:
「大概六周左右。」
我盯著那幾個字看了很久。
第一個反應不是高興。
也不是害怕。
而是想笑。
因為就在幾個小時前,我剛結束了一段五年的婚姻。
前夫周承宇提出離婚的時候,說得很平靜。
「我們都累了。」
「再拖下去沒意思。」
真正讓我決定簽字的,是他身邊重新出現了一個女人。
林妍。
他的青梅竹馬。
兩個人從小一起長大。
聽婆婆說,年輕時候甚至差點就在一起。
後來林妍出國。
承宇認識了我。
我們戀愛兩年,結婚五年。
七年時間,我一直以為所謂青梅竹馬,不過就是少年時代的一段回憶。
直到半年前,林妍回來了。
最開始只是朋友聚會。
後來一起吃飯。
再後來,她搬家,承宇去幫忙。
她生病,承宇半夜送藥。
她車壞了,承宇請假過去處理。
我忍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凌晨一點,他才回家。
我坐在客廳等他。
「又是林妍?」
他脫外套的動作停了一下。
「她今天身體不舒服。」
我問:
「她沒有朋友嗎?」
「沒有同事嗎?」
「沒有家人嗎?」
「為什麼每次都一定要找你?」
承宇皺眉。
「妳能不能不要什麼都往那方面想?」
我笑了。
「那要往哪方面想?」
「一個已婚男人,半夜陪另一個女人去醫院,我還應該覺得你樂于助人?」
那天我們大吵了一架。
三天沒說話。
後來他突然提出離婚。
他說:
「我們的問題不是林妍。」
「我們早就過不下去了。」
可我心里清楚。
沒有她出現,他未必會這麼快承認「過不下去」。
離婚那段時間,他越來越忙。
忙著幫林妍找房子。
陪她辦手續。
甚至我們約好談財產那天,他還遲到了一個多小時。
理由是:
「林妍臨時有點事。
」
那一刻我徹底死心。
我沒再吵。
房子歸他。
存款分開。
他另外給了我一張卡。
「里面有三十萬。」
「這幾年妳也付出很多。」
我聽完只覺得諷刺。
「補償我?」
他沉默。
我沒再問。
把卡收下。
字也簽了。
然后當天去醫院,就知道自己懷孕了。

我坐在醫院廁所里哭了很久。
手機響了好幾次。
全是閨蜜打來的。
我沒接。
最后,前夫發了一條訊息:
「手續都結束了,妳之后有什麼事再找我。」
我盯著那句話。
手慢慢放到肚子上。
我本來差一點就想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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