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今天不答應離婚,我就從這裡跳下去!」
婆婆站在十二樓頂樓的水泥護欄旁,半隻腳已經踩上矮牆。
晚風把她身上的碎花外套吹得不停晃動。樓下聚了不少住戶,有人抬頭張望,也有人已經打電話報警。
丈夫陳志賢站在離她兩公尺遠的地方,臉色慘白,雙手向前伸著。
「媽,妳先下來,有話我們回家再說。」
「除非你現在答應跟她離婚!」
婆婆指著我,聲音尖得整棟大樓都聽得見。
我站在通往頂樓的鐵門旁,一隻手握著手機,另一隻手控制不住地發抖。
不是因為她第一次鬧。
而是我終于明白,她今天不是想解決問題。
她只是要所有人看著她逼我退出這個家。
事情要從半年前說起。
婆婆六十八歲,因為膝蓋退化開刀,出院後搬來和我們同住。醫師建議她持續復健,剛開始走動時也需要有人在旁協助。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行政主管,每月薪水五萬二千元。志賢在電子零件公司跑業務,底薪六萬多,獎金則不固定。
我們結婚八年,沒有孩子。
房貸每月三萬一千元,管理費、水電、保險和生活費加起來也不是小數目。婚後我們一直說好,兩人的收入共同負擔家庭,誰也不必為了照顧另一邊的父母辭掉工作。
婆婆住進來後,我提議白天請居家服務員協助兩個小時。
費用由我和志賢共同負擔,下班後再由我們照顧。
婆婆聽完,當場沉下臉。
「我有媳婦,為什麼要讓外人替我洗澡?」
「不是每天洗澡,主要是陪妳復健、幫忙準備午餐。」
「那妳不能辭職嗎?」
我以為她只是隨口一問,便笑著說:「我們還有房貸,我不能沒有工作。」
她卻從那天開始認定,我把工作看得比她重要。
我早上六點起床煮粥,將午餐放進電鍋保溫;下班後帶她復健、替她換藥,晚上再處理公司的文件。
即使這樣,她仍然不滿意。
她會在親戚打電話來時故意說:
「媳婦很忙,我一個老人只能自己撐。
」
也會趁志賢回家時,扶著牆一拐一拐走到客廳,讓他看見她行動不方便的樣子。
志賢一開始還會替我說話。
「雅晴也要上班,媽,居服員來幫忙很好。」
可婆婆每次聽見這句話,就會紅著眼睛說:
「我把你養大,老了卻要把命交給陌生人。」
日子久了,志賢開始要求我請假。

「下星期媽要回診,妳陪她去。」
「那天我有月會,你能不能請半天假?」
「我是跑業務的,請假會少獎金。」
「我的工作也不是想請就請。」
他總會回我同一句:
「妳是媳婦,本來就比較方便。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