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那年,我決定和小我23歲的遠房堂弟結婚。
訊息傳開後,親戚群組整整熱鬧了一星期。
有人說我離婚太久,被年輕男人哄昏了頭;有人認定他看中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在臺北經營的兩間餐廳,以及名下的房子和車。
最難聽的一句,是三姑在電話裡說的:
「妳都可以當他媽媽了,他一個二十八歲的男孩子,憑什麼真心愛妳?」
我沒有和她爭辯。
只看著手上的鑽戒,平靜地回答:
「他愛不愛我,由我自己判斷。妳們等著看就好。」
他叫柏翰。

按照族譜輩分,他得叫我一聲堂姊,但其實我們是親等很遠、平時幾乎沒有來往的遠房親戚。
在那場親戚聚會以前,我甚至不知道家族裡有這麼一個人。
我十九歲便從嘉義北上工作,從早餐店工讀生一路做到店長,後來和朋友合夥開店。
三十多歲時,我結過一次婚。
那段婚姻維持不到七年。
前夫嫌我把所有時間都放在生意上,我則受不了他一遇到問題便逃避。最後沒有孩子,也沒有太多糾纏,兩人平靜簽字離婚。
離婚後,我把所有力氣都放進工作。
第一間店穩定後,我又在另一個商圈開了分店。
這些年,我從早站到晚,研究選單、控管成本、處理員工問題。
別人看見的是我開著BMW、住著自己的房子,卻沒有人看見我曾經為了省下人事費,半夜自己刷油膩的抽油煙機。
在外人眼裡,我是精明幹練的女老闆。
可一回到老家,親戚最常問的仍然是:
「賺這麼多有什麼用?老了還不是一個人。」
「當年要是生個孩子,現在就有依靠了。」
五十歲以前,我還會因為這些話不舒服。
五十歲以後,我突然想通了。
一個人能不能過好晚年,和有沒有結婚、生沒生孩子,從來不是同一件事。
我有能力照顧自己,也不需要靠誰證明人生完整。
正因為如此,我遇見柏翰時,根本沒有想過一定要抓住他。
那場聚會上,幾個長輩輪流問我餐廳賺多少、房子登記在誰名下,還有人笑著要我介紹工作給他們的孩子。
柏翰從頭到尾沒有插嘴。
他只是注意到我杯裡的熱茶喝完了,安靜替我添水。
後來大家聊到餐飲業辛苦,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急著吹噓自己懂投資,只認真問我:
「一家店最難控制的,是人事還是食材成本?」

我有些意外。
「你怎麼會想問這個?」
他說自己高職讀餐飲科,畢業後做過內場,也跑過外送,現在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我以前以為開店就是東西好吃就行,後來才知道,東西好吃只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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