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才三個月,我被醫生確定懷孕十一週,丈夫聽完不但沒有高興,反而盯著我的肚子問:
「這個孩子真的是我的嗎?」
那一刻,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坐在婦產科診間裡,手上還拿著剛印出來的超音波照片。黑白畫面中,小小的孩子已經有了模糊的輪廓。
幾分鐘前,我還沉浸在即將成為母親的喜悅中。
可丈夫志豪的一句話,像一盆冰水,瞬間將我從頭澆到腳。
「你剛才說什麼?」
他沒有看我,只指著報告上的孕週。
「我們結婚才三個月,醫生卻說已經十一週了。」
「婚前我們根本沒有發生過關係,妳要我怎麼相信?」
醫生明顯愣了一下,隨後耐心解釋,孕週通常是從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計算,並不是從實際受孕的那天開始算。
也就是說,懷孕十一週,真正的受孕時間通常會晚一些。
只要婚後同房的日期落在可能的受孕范圍內,時間上完全說得通。
可志豪根本聽不進去。
他臉色難看地站在診間裡,反覆追問日期,甚至要求醫生重新確認。
醫生最後只說:
「單靠孕週不能用來判定孩子的父親是誰,但你們提供的時間並沒有明顯矛盾。」
我原以為,有了醫生的解釋,事情便能過去。
沒想到走出醫院后,志豪一把甩開我的手。
「妳敢不敢去做親緣鑒定?」
我站在人來人往的走廊里,整個人都僵住了。
我們是經人介紹認識的。
交往半年后結婚,雙方父母對這門婚事都很滿意。
談戀愛期間,我們一直守著彼此約定的界線。別說發生關系,連在外面過夜都沒有過。
這些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可現在,他卻因為一個自己根本沒有弄懂的孕周計算方式,認定我在婚前背叛了他。
我壓著情緒問:
「如果結果證明孩子是你的呢?」
他沉默幾秒。
「等結果出來再說。」
這句話,讓我徹底寒了心。
他沒有說會道歉,也沒有問我現在舒不舒服。
在他心里,我似乎已經成了一個等待被審判的女人。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為了讓這場羞辱盡快結束,我答應了他的要求。
在專業人員說明流程和風險后,我們依照規定完成了采樣。
那天天色陰沉。
從出門到回家,志豪沒有主動和我說過一句話。

開車時,他雙手死死抓著方向盤,指節都泛著白。
我坐在副駕駛座,手掌一直護著小腹。
胃里一陣陣翻涌,卻分不清是孕吐,還是被最親近的人懷疑后產生的惡心。
回家后,志豪直接從衣柜里抱出棉被和枕頭,搬進了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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