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話說清楚。」
「媽這次出院以後,妳就別去上班了。」
丈夫陳志宏把筷子往桌上一放,語氣不像在跟我商量。
更像是在通知我。
那天晚上,婆婆剛從醫院回來。
她前陣子跌倒,髖部受傷,住院治療了一段時間。
現在雖然可以扶著助行器慢慢走,但醫師交代,回家後還需要復健,也要注意跌倒風險。
我們一家人才剛吃第一頓飯,丈夫便提出:
「妳辭職,在家照顧媽。」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辭職?」
「對。」
「妳在診所做行政,一個月也沒多少錢,乾脆別做了。」
「我媽現在這樣,總不能每天請外人。」
我看著他。
「那你呢?」
丈夫皺眉。
「我怎麼了?」
「這是你媽媽。」
「為什麼是我辭職,不是你請假?」
婆婆坐在旁邊,臉立刻沉了。
「妳這話什麼意思?」
「志宏是男人,是一家之主,他在外面賺錢,不然一家人喝西北風?」

我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們結婚十二年。
丈夫月薪大約六萬多。
我雖然只有四萬多,可房貸、孩子補習費、水電、生活費,哪一樣沒有我的薪水?
更何況,這根本不是我第一次照顧婆婆。
六年前,婆婆做白內障手術,是我請假陪。
四年前她膽囊開刀,是我每天早晚送飯。
兩年前她腰椎不舒服,每星期復健三次,也是我下班後騎車載她。
丈夫做過什麼?
一句:
「老婆,麻煩妳了。」
然後繼續加班、聚餐、跟朋友打球。
每一次我累到抱怨,他都說:
「我媽也是妳媽。」
可奇怪的是——
需要照顧時,是「我們的媽」。
分配責任時,卻永遠只有我這個媳婦。
我放下筷子。
「我可以幫忙。」
「但我不會辭職。」
丈夫的表情一下冷了。
「媽現在連洗澡都需要有人看著,妳不辭職,誰顧?」
「請照服員。」
婆婆馬上提高聲音。
「我不要陌生人碰我!」
「家裡有媳婦,還花那個冤枉錢幹嘛?」
我問:
「那小姑呢?」
丈夫瞪我。
「關她什麼事?」
「她也是媽的女兒。」
「她嫁出去了,還有自己的家庭。」
我差點被這句話氣笑。
「所以女兒有自己的家庭。」
「我這個媳婦就沒有?」
丈夫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妳不要故意鑽牛角尖。」

「我媽以前幫我們帶過孩子,現在她老了,妳照顧她不是應該的?」
這句話,我聽了十二年。
婆婆確實幫忙帶過孩子。
但只有三個月。
那三個月裡,她天天跟我說:
「我是在替妳帶孩子。」
「妳以後要記得。」
我記了十二年。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