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在使用完抽取式衛生紙後,都會把塑膠包裝袋視為垃圾丟棄,事實上,這類包裝多為PP塑膠膜,屬可回收類,且回收價值高,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只要包裝不是復合材質,並保持乾淨,經適當收集後即可交給回收車;若分類不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
台中市環保局曾在說明,可回收塑膠袋以透光、單一材質、乾淨為原則,建議將塑膠袋鋪平打結蒐集成袋,再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民間清除機構回收;至于復合材質(有經過特殊處理)或內層有鋁箔、紙、PLA或用多種不同塑膠材質夾層的密封包裝袋及髒污無法清理乾淨之塑膠袋,則屬于不可回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轉化成焚化爐能源發電處理。

文章底下有民眾留言詢問衛生紙包裝袋是否可以回收?台中市環保局回應,衛生紙包裝袋可以收集後,跟一般的塑膠袋裝在一起,再交給回收車回收,環保局也強調,只要不是復合性材質的塑膠袋,裡面無內容物無髒汙,都可以裝在一起進行回收。


另外,「」網站也提到,抽取式衛生紙的包裝袋多以PP塑膠膜製成,由于材質單純、處理成本相對低,因此回收價值高,回收後有很大的機會被再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