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監獄工作了30年的老獄警告訴我:死刑一般都是上午執行,而且越早越好,這當然不是為了讓犯人趕緊死,而是出于對犯人的一種人道主義。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死刑真的能消除罪惡嗎?被判處死刑的人,都是什麼樣的人呢?
在大多數人的眼中,死刑犯都是罪大惡極之人,他們不配活在這個世上,甚至不配有來世。
那麼在死刑犯被執行死亡的前24小時內,他們會怎樣度過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呢?

當獄警通知犯人可以寫「遺書」時,就意味著他們的生命進入了24小時倒計時,一天之后,他們的生命就會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不過犯人不允許自己寫,主要是為了防止犯人拿到筆之后進行自裁,或是以筆為武器,作出一些危害他人的行為。
因此在監獄中的犯人的遺書,會由監獄找到人「代寫」。由犯人進行口述,執筆人寫完遺書后,會由監獄方面將這封遺書送到這些犯人的家屬手中。
在口述完遺書之后,監獄方面會允許犯人提出要求,只要在合理的范圍內,就會出于人道主義予以滿足。
有的犯人會選擇最后吃一頓酸菜魚,有的會想要抽一根煙,也有的女犯人會選擇借用化妝品,她們想要用最美的一張臉上路。
不過也有不少人想要喝一口酒,但這個行為在監獄中是不被允許的,主要是為了防止犯人在酒后作出一些難以控制的過激行為。
在寫完遺書和說出生前的最后的愿望后,死刑犯的生命倒計時已經不足12小時,他們有的會痛哭流涕,有的會平靜的面對死亡。
但在他們的只言片語中,總是離不開「后悔」二字,要是時光能夠倒流,他們一定會作出不一樣的選擇。

伴隨著夜幕降臨,死刑犯們被要求躺在床上入睡,不過大部分的死刑犯都會睡不著,他們會時不時的望向窗外,等到天一擦亮,就是他們接受死刑的時刻。
那為什麼會選擇清晨這個時間執行死刑呢?這個時間有什麼說法嗎?
其實在中國古代,死刑犯被砍頭都是在「午時三刻」,也就是中午11點45分的時候,這個時候的太陽在正頭頂,古人覺得太陽能夠帶走死刑犯身上的「邪祟」。
到近代執行槍決之時,死刑犯會先在街上游街一番,以此來警示世人,再辦理各種手續,正式執行槍決也就到了下午的時刻。
但執行槍決需要專門的場地,而且行刑的場面十分的「血腥」,隨著社會的發展,死刑已經改良成為了「注射死刑」。
在天剛一擦亮,死刑犯就會被帶往專門的注射室,這種方法避免了將犯人帶出監獄,期間發生一些不可控的事情。
在天剛泛白,死刑犯就被綁在了一張注射床上,這是為了防止死刑犯在臨死前作出反抗的動作,傷害到自己以及其他人。
在進行嚴格的核對死刑犯身份信息和注射藥物信息后,死刑犯會被先后注射進身體三針藥品。
第一針就是麻醉劑,使死刑犯陷入無意識的狀態。
第二針是肌肉松弛劑,使死刑犯的呼吸停止。
第三針是氯化鉀,使死刑犯的心臟停止跳動。
三針注射完畢,也就意味著死刑犯的生命終止,成為了一具尸體。
那這些死刑犯的尸體又會如何處理呢?

有家屬認領的死刑犯可以領取尸體并進行火化后安葬,若是沒有家屬認領的死刑犯,可能會經過相關的程序,將尸體進行專門的醫學研究。
但不論是哪種方法,都必須經過嚴格的相關流程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