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在2023年2月8日與越南籍妻子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盼望展開新生活,未料,妻子來臺第4天,在基隆廟口與家人用餐時,以「要去上廁所」為由離席,隨後遭監視器拍到有車接走,自此失聯長達2年,男子無奈報警協尋未果,最終向法院訴請離婚。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無維繫可能,裁定準予離婚,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他與妻子在越南先行辦理結婚手續,並在2023年2月8日在台灣正式登記結婚,他的妻子在同年2月26日來臺短暫同住,沒想到就在第四天時,女子突然不見從此音訊全無,讓男子相當不知所措,他嘗試以電話與社群軟體聯繫,最終報警協尋,仍未獲回應。

男子的母親也出庭作證,說明當天全家在基隆廟口夜市用餐時,她表示「要上廁所」,沒想到離席後即未歸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有一輛車特地前來接走她,懷疑早有預謀,此後就再也沒有與男子及家人聯絡。
男子強調,雙方並未發生糾紛,家人也不知妻子去向,但因為2人已失聯2年,他不得不向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件,依法傳喚他的妻子未果,也沒有收到任何書狀說明,法官審酌全案,認為已符合《民法》第1052條「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