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的捷運2號線永遠那麼擠,人貼人像個沙丁魚罐頭。我攥著扶手,手機都快懟到鼻子上了,餘光卻不由自主被斜對面那個女孩吸引。她看著真挺漂亮,白得發光的那種皮膚,扎著馬尾,穿著乾淨的白T恤,像個大學生。我低頭刷短影片的工夫,再抬眼時,心臟猛地一縮——她右手背上密密麻麻長了十幾個半透明的小疙瘩,最大的有黃豆那麼大,像一串憋了水的葡萄,看著又疼又癢。

我喉嚨發緊,腦子裡瞬間閃過各種可怕的字眼。周圍人也察覺了,一個穿西裝的大哥默默把公文包換到另一只手上,兩個小姑娘交頭接耳後悄悄挪到了車廂另一頭。
我想問問,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萬一是那種病呢?萬一人家尷尬呢?正糾結著,旁邊一個大媽直接扯著嗓子喊了出來:「哎喲姑娘,你這手得趕緊治啊,看著像什麼髒病,別傳染了我們!」
女孩的臉「唰」地白了,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她縮回手,小聲說:「我去了三家醫院,都說不是傳染病,可就是好不了...」她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幾乎聽不見。捷運到站,她幾乎是逃也似的衝了出去,揹包拉鍊都忘了拉。
我把這一幕發到了本地論壇,原本想吐槽下早高峰的糟心事兒,沒想到帖子炸了。評論區的網友跟打了雞血似的:「敬而遠之!」「看著像梅毒疹子!」「HPV吧?扁平疣?」更有人惡意揣測:「現在小姑娘私生活亂得很,肯定是...」幾十條評論,沒一句好聽的。

第二天,一個自稱是小女孩表姐的網友私信我,求我刪掉帖子。「我表妹才19歲,在奶茶店打工,一個月就三千塊工資。
她為了治這手,已經花光所有積蓄,連手機都賣了。」表姐說,女孩叫小雨,疙瘩長了半年,一開始只是幾個小水泡,後來越長越多。縣城醫院的醫生說是溼疹,抹了藥沒用;市裡的醫院說是尋常疣,雷射燒掉了又復發;最後去了省皮膚病醫院,才確診是「汗皰疹繼發感染」,一種特別頑固的皮膚病,不傳染,但難治。

「她昨天被捷運上的人一說,回來哭了一晚上,今天連班都不敢去上了。」表姐的聲音帶著哭腔,「她爸媽去年交通事故走了,她跟著奶奶生活,奶奶上個月又中風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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