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1米5高的湖南富婆,被朋友硬生生塞入3米高的下水道。她把衣服逐一解開,不吃不喝,困在水井整整63小時。沒想到正是衣服,成為她起死回生的關鍵。

2013年12月12賀琳揣著「要回10萬元欠款」的期待,赴了閨蜜郭雲的約,畢竟是十多年的交情,賀琳壓根沒多想,甚至覺得「閨蜜就算賴賬,也不至于害我」,可她忘了,人性這東西,在金錢和嫉妒面前,比下水道的汙水還髒。
酒足飯飽後,郭雲裝模作樣地說「帶你去打車,順便把錢給你」,賀琳稀裡糊塗就跟著拐進了偏僻小巷,雨夜路滑,視線模糊,郭雲故意把她引到一塊被雨水泡爛的紙板前,趁她不注意,背後狠狠一推:「那10萬塊對你不算啥,你去死吧!」 「撲通」一聲,賀琳直接墜入3米深的井底,刺骨的汙水瞬間淹到脖頸,惡臭嗆得她直乾嘔,等她反應過來,井蓋已經被封死,頭頂傳來木板重壓的聲音,郭雲的腳步聲漸漸遠去,只留她一個人在黑暗裡,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換作普通人,可能早就崩潰擺爛了,井壁溼滑得像抹了油,跳起來夠不著井蓋,呼救聲被路面的車水馬龍蓋得嚴嚴實實,不吃不喝,熬不了一天就得交代在這,但賀琳偏不,她的求生欲,比郭雲的嫉妒心還強!
她先摸出兜裡的200塊,卷在雨傘桿上頂出井口,心想「就算沒人救,也能引個人過來」,結果倒好,路人只撿了錢,壓根沒注意到井蓋下還藏著一個活人。

錢沒了,希望沒了一半?賀琳偏不認輸,她盯著井壁上橫穿的管道,突然靈光一閃,身上的衣服,不就是最好的救命繩?二話不說,她在汙水裡摸索著脫衣服,外套、毛衣、褲子,一件件浸透髒水的衣服,被她撕成布條,擰成繩梯,每撕一下,都要耗掉半條命。
就這樣,這個1米5的嬌小女人,踩著溼滑的井壁,抓著用衣服做的「救命繩」,一次次攀爬,一次次滑落,摔得渾身青紫,嗆了無數口汙水,卻從來沒說過「放棄」。

整整63小時,近三天兩夜,她靠喝幾口汙水續命,靠意志力對抗寒冷和絕望,硬生生從死神手裡搶回了生機。
最後,她拼盡最後一絲力氣,推開井蓋一角,伸出凍僵的手呼救,被路過的楊女士發現,消防員和警察趕來時,賀琳已經虛弱得站不起來,卻依舊清醒,張口就是一句:「多虧了我的衣服!」
案子破了,兇手郭雲很快被抓,動機說出來真的很掉價,她借賀琳的10萬元開店,虧得底朝天,欠了一屁股債,可看到賀琳朋友圈曬名包、開豪車,心態徹底失衡:「憑她能過得好,我卻要還債?」
為了逃避還錢,也為了發洩嫉妒,她精心策劃了這場謀殺,最後被判無期徒刑,純屬活該!
比起「防陌生人」,我們更該防「身邊的窮親戚、假閨蜜」,不是說貧窮有罪,而是有些人的「窮」,不是能力不夠,是心窮,他們見不得你好,你幫他是本分,不幫他是罪過,你過得好,就是對他最大的「冒犯」。

如今十多年過去,賀琳早已走出陰影,而郭雲在監獄裡度過餘生,這起案子,不僅警醒我們「親兄弟明算賬,閨蜜借錢也要打借條」,更讓我們看清:善良要帶鋒芒,交友要辨人品,別讓你的善意,餵飽了那些「心窮」的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