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租客合同到期搬走,我滿心歡喜地去收房。可剛一開門,眼前的景象讓我瞬間愣住——房間裡垃圾遍地、雜物亂扔,外賣盒、包裝袋、廢紙箱與殘羹剩飯混在一起,幾乎無處下腳,整個房子宛如經歷了一場「掃蕩」。好好的房子,怎麼能造成這樣?我又氣又無奈。原本想著順利交接,卻沒想到需要額外花費大半天時間清理,還要承擔保潔費和物品損耗。更讓我糾結的是:這種情況,租房押金到底該不該全額退?
據我描述,這套房子出租前剛剛做過徹底清潔,牆面、地板、傢俱都維護得不錯。可退房時,景象截然不同:客廳地上堆滿快遞紙箱、塑料袋;廚房水槽裡有未洗的碗筷,灶臺油汙明顯;臥室角落塞著廢棄衣物和雜物;衛生間鏡子汙漬斑斑,地面頭髮雜物混雜。
開門那一刻真的差點沒站穩,不是誇張。之前溝通時對方態度挺好,沒想到留下這麼個「爛攤子」。

清理需要請專業保潔,部分傢俱也有汙損,這些費用該誰來承擔?我失眠了:如果全額退押金,自己不僅要花時間收拾,還要貼錢做深度清潔;如果扣部分押金,又擔心租客反駁,甚至引發糾紛。我也理解租客搬家匆忙,但至少應該保持基本整潔吧?這明顯是長時間沒打掃的結果。租房不僅是金錢交易,也應有一份彼此的尊重。
事件經分享後,迅速引發討論:支援扣押金方認為:「租房就像暫住別人的家,退房時恢復原貌是基本素質。」「衛生搞成這樣,扣清潔費合情合理。」也有人建議折中:「可以聯絡租客,說明情況,扣除實際產生的保潔費,其餘退還。」「拍照留證,列明細,透明處理。」少數聲音替租客解釋:「也許租客太忙或遇到困難,可以先溝通問問。
」類似「退房清潔爭議」並非個例。許多房東都遇到過類似問題——退房時房屋髒亂、物品損壞,押金扣除標準又缺乏明確依據,往往導致雙方矛盾。

法律從業者表示,租賃合同中對房屋交還狀態應有明確約定:合同應寫明「返還時須清潔乾淨」,或註明「否則可從押金中扣除合理清潔費用」;退房前雙方最好一起驗房,有問題當場記錄、確認;扣費應有依據,如保潔收據、維修報價單等,避免隨意扣押。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房東也應儘量透過溝通解決,保留現場照片、影片作為證據。」
事後,我決定先聯絡租客說明情況,出示現場照片與保潔費用估算,協商從押金中扣除實際清潔支出。不是故意為難,只希望對方能將心比心。一場退房,折射出租賃雙方的責任與體諒。你有過類似經歷嗎?如果你是房東,會如何處理?如果你是租客,退房時會做好清潔嗎?租房不僅是一紙合同,更是一場關于信任與尊重的考驗。畢竟,誰不希望交還的是一個像樣的「家」,而不是一個讓人「氣炸」的現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