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這個詞不需要多說,大家都明白意味著什麼。就算沒見過刑場的樣子,腦子裡也會浮現出些畫面。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後,我國停止了公開槍決,槍響之前的那些細節,變得像傳說——許多人也只是在飯桌上聽長輩談起。實際執行的時候,場景比想象的安靜:沒有手銬腳鐐,反倒用粗糙麻繩捆綁,褲腿綁住,犯人神色各異。這個畫面,八零、九零後或許沒體驗過,但問題來了,為什麼這裡不用鐵製鏈具,反而是最尋常的麻繩?還有那一串禁忌,具體到底是怎麼回事!

監獄裡的死刑犯,和外面看來的不太一樣,畢竟不是演戲。平常人對監獄生活的認知,大半來自影視劇。鐵皮門、牢房、獄警,角落陰影裡傳來金屬碰撞的聲音。死刑犯幾乎都被手銬腳鐐鎖得緊緊的,走路別說快點,慢慢挪都費勁。有人以為這就是單純折磨「惡人」的方式,但現實遠比電影冷靜,規矩和制度才是根本原因!手銬腳鐐的存在,主要是為了避免些突發狀況。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一旦鬧事害人,警方也要承擔責任。
這些死刑犯,不論白天黑夜,總會被格外關注。早上清點人數,監控裝置那頭光影掃過每個角落,犯人部位、牢房一寸一寸查詢。物品擺得井井有條嗎?有沒有偷偷藏了什麼?全程幾乎沒什麼自由。吃飯也不例外,條件好的監獄甚至選擇單獨開飯,各自一桌,防止互相接觸麻煩。手銬腳鐐,鐵製,沉重,每邁一步都提醒犯人身份。押送途中更不會卸下,總要把風險降到最低。可奇怪的是——到刑場以後,就放下了鐵鏈,換成一根粗麻繩,把人綁在一起,也沒誰覺得莫名其妙?

為什麼要這樣?麻繩在刑場,比手銬腳鐐用處大得多。綁繩子不是隨意繫個結,現場還真有門道。有人覺得麻繩綁不住犯人,那可就小瞧麻繩的能耐了。麻繩的操作靈活,根據犯人的反抗方式和身體特點,隨時變換捆綁策略。綁肩膀、捆手臂、限制下肢。繩子的軟硬適度,綁得結實又不會勒傷皮膚,更不容易掙脫。遇到緊急狀況時,還可以牽制身體,押解起來效率更高,減少意外。說不定刑場路上有荊棘石塊,鐵鏈能絆倒人,繩子反而沒那麼多累贅!更輕一點,省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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