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騙取保險金,年輕男子伙同他人制造交通事故撞死自己的親生母親,其母被害離世時才44歲。台州市中院的一紙判決書,還原了這起違背人倫的「交通事故」。
澎湃新聞近日從權威渠道了解到,該案于今年4月30日在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另外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目前尚未宣判。
一審判決書顯示,2023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章安街道九子村西邊村路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中年女子被一輛小型越野汽車撞飛至路邊田地里,后經送醫搶救無效于當日宣告死亡。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該起交通事故系人為制造,實施犯罪的3人意圖騙取保險金,其中1人為死者的親生兒子。
法院審理認為,該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動機非常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
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楊某某以及死者的兒子盧某某系主犯,程某系從犯。
起點:盧母事故獲賠31萬元,被兒子與朋友盜取
澎湃新聞從判決書中注意到,案件的「導火索」,是一筆保險賠償金。判決書顯示,2023年4月27日,台州女子徐某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療。7月27日,保險公司將理賠金31.99942萬元轉入其工商銀行卡。這筆錢卻被她的兒子盧某某和其朋友楊某某盜走。
判決書寫道:「被告人楊某某與盧某某商議,待其母徐某某的保險賠償金到賬后偷取出來進行揮霍。」
當日,盧某某在醫院擅自登錄母親支付寶賬號,轉走3萬元;楊某某則持盧母的身份證與銀行卡,先在銀行柜台取現2萬元,次日又取出26.23萬元。短短48小時,全部理賠款被轉走。
錢到手后,他們立刻開始消費:購買蘋果手機、華為折疊屏手機,租賃豪車旅游,很快揮霍一空。盧母出院后發現卡內余額清零,質問兒子,盧某某謊稱「錢用來幫父親還了貸款」。
第一次嘗試騙保:用釘子戳盧母眼睛未成
根據多方提供的證言,楊某某和盧某某、程某(22歲)是國中同學,在踏上社會以后,三人逐漸成了好朋友,楊某某平時出手闊綽,也是三人中最會拿主意的人,相當于「帶頭大哥」。
當保險金被揮霍殆盡后,楊某某的搜索記錄揭示了新的犯罪意圖。警方在其手機中發現的搜索詞包括:「交通事故眼睛失明幾級傷殘」「釘子插進眼睛會怎麼樣」「開車把人撞死了會判刑嗎」「事故撞死人有諒解書可以免刑嗎」「撞死人保險多久賠下來」。

楊某某對公安機關供述稱,他發現「戳瞎一只眼能賠五六十萬元,撞死能賠一百多萬元」,「覺得是個賺錢的好辦法」。于是他游說盧某某:「你媽不是有保險嗎?可以撞車騙保。」
2023年9月的一個晚上,三人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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