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出殯那天,我在他的西裝內袋裡,摸到一張早已作廢二十四年的郵局存單。
存單上的名字是我。
金額是三十五萬元。
那正是我結婚前,突然從家裡消失的嫁妝。
我握著那張泛黃的紙,手抖得幾乎拿不住。
存單背面,是哥哥熟悉的字跡:
「錢不是我拿的。」
下面還寫著一行話。
我看完後,整個人僵在原地,連嫂嫂在旁邊叫了我好幾聲,我都沒有聽見。
原來這二十四年,哥哥不是沒有解釋。
他只是替一個我最信任的人,扛下了所有責怪。
我叫張秀蘭,五十三歲,在彰化員林市場替人修改衣服。
哥哥叫張明德,大我四歲,在老家附近開機車行。
那間機車行原本只是鐵皮搭起來的小店,店裡永遠有一股汽油和機油混在一起的味道。
哥哥從十九歲開始當學徒,存了十幾年,才自己頂下一間店。
小時候,我和哥哥其實很好。
爸爸在我們念國中時過世,媽媽一個人到市場賣菜,是哥哥提早休學出去工作。
我高中需要繳學費,他會把裝著鈔票的信封塞到我書包裡,嘴上卻說:
「先借妳,以後賺錢要還。」
我知道他不是真的要我還。
他只是怕我覺得欠他。
我二十歲到成衣廠工作,每天踩縫紉機,手指常被針刺破。哥哥每次來接我下班,都會先去買一杯溫豆漿,再把安全帽扣好。
有一次下大雨,他自己的背全濕了,卻把唯一的雨衣披在我身上。
那時我一直以為,不管發生什麼事,哥哥都不會騙我。
直到我二十九歲準備結婚。
我的丈夫國榮,是成衣廠老闆介紹認識的。
他在貨運公司開車,話不多,對我卻很好。
第一次約會,他知道我胃不好,特地帶保溫瓶裝熱水;我加班到晚上十點,他也會騎機車在工廠門口等。
交往兩年後,我們決定結婚。
媽媽替我存了一筆嫁妝。
裡面有我這些年的薪水,也有爸爸過世前留下的一點錢,總共三十五萬元。
那筆錢放在郵局定存,存單上寫我的名字。
我原本打算拿十五萬元添購傢俱,剩下的留作買房頭期款。
婚禮前三個星期,我去郵局準備解約,櫃員卻告訴我,存單已經被領走了。
我以為自己聽錯。
「什麼時候領的?」
櫃員查了一下日期。
「上個星期。」
我衝回家,把衣櫃、抽屜和媽媽放重要東西的鐵盒全部翻了一遍。
存單不見,印章也被動過。
媽媽坐在客廳,臉色很白,嘴裡一直說不知道。
我問哥哥最近有沒有回家。
媽媽沉默了很久,才說他前幾天來拿過東西。

那時哥哥的機車行剛擴大,買了新的升降臺和工具,聽說資金一直轉不過來。
我直接衝到機車行。
哥哥正蹲在地上替客人換輪胎。
我把郵局明細摔到他面前。
「我的三十五萬,是不是你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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