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高雄一棟5層公寓發生火警,4樓有3名住戶一度受困。
目前公開能確認的重點,大概就到這裡。
但對一般住公寓的人來說,真正該提前想好的,不是案情細節,而是這個很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問題:
這件事真的不能只靠本能。
因為火場裡,很多人最容易做錯的,就是看到出口在樓下,就覺得「硬衝一下應該還有機會」。
可一旦樓梯間已經被濃煙占住,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很多人想到火災,腦中第一個畫面都是火舌、火光。
但實際上,火場裡更快把人逼到沒路走的,往往是:
濃煙高溫缺氧有毒氣體也就是說,你還沒真的被火燒到,可能就先因為吸入濃煙、看不清方向、呼吸困難而倒下。
所以這題最重要的判斷,不是「看得到火沒有」,而是:
先講最基本的答案。
如果你打開門,確認外面:
沒有明顯濃煙沒有高熱沒有火勢阻擋樓梯還可以正常通行這種情況下,原則就是:
因為公寓火災真正安全的地方,永遠是建築物外面。

所以只要逃生路線安全,就不要拖。
不要回去拿手機、證件、包包。
不要想著先收點東西。
更不要為了找濕毛巾浪費時間。
能走,就立刻走。
這也是這篇最重要的地方。
很多人最容易犯的錯,就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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