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凌晨,苗栗市一名87歲失智老翁獨自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外出後失聯。
家屬發現人不見後開始尋找,AirTag顯示的位置大約落在苗栗市生命園區一帶,但家人一開始沒有找到人;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監視器,並與救援人員持續擴大搜索。
直到上午約11點,搜索人員在附近果園先發現老翁的車,接著才在水溝中找到人。
當時老翁已經在水中超過10個小時,出現輕微失溫,幸好送醫後沒有大礙。
這起事件真正值得家有長輩的人記住的,不只是「幸好有AirTag」。
而是:

很多台灣家庭到現在還有一個很深的印象:
「失蹤好像要24小時才能報警。」
警政署特別提醒,親人失蹤不需要等超過24小時,可以立即報案,警方是「隨報即辦」。針對失智長者,警政署更直接提出「報案不用等」的原則。
所以如果家裡是:
已確診失智癥記憶力、方向感明顯退化高齡而且行動能力差半夜突然失聯外面天氣很冷、很熱或正在下雨身上沒有手機需要固定吃藥有跌倒風險不要想著「我們先找兩三個小時,找不到再說」。
尤其像苗栗這起事件,人最後是在果園水溝裡找到的。
如果老人家跌倒、受傷、泡水、失溫,時間拖得越久,風險就可能越高。
也不是。
比較實際的方式是:
不要全家人全部騎車出去,結果反而沒有人留下來整理資料、接警方電話。
可以分工。
例如一個人立即打110或向警方報案,另一個人先快速查看住家周圍以及長輩平常最可能出現的位置。
官方失智照護資料也建議,失智者走失後,可先從住家附近以及他經常出入、過去熟悉的地方開始尋找,包括以前居住過的地方,同時請鄰居、里長、大樓管理員與附近商家協助注意。

不要毫無方向地整個城市亂繞。
先想:
失智的人不一定會去我們認為「合理」的地方。
他可能不是要去現在每天會去的地方,而是走向自己很多年前很熟悉的位置。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