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雲林鄉間,三十歲的曉琳被父母催婚催得快要喘不過氣。經人介紹認識了隔壁村子的阿明,兩家都覺得條件相當,很快就談妥婚事,舉辦了熱鬧的訂婚宴。

按照當地習俗,訂婚後曉琳要住進阿明家「試婚」,說是讓兩人提前適應婚後生活。曉琳心想早晚要一起過日子,便爽快答應了。
沒想到搬進去第一天,曉琳就徹底傻眼。
本以為是溫馨的二人世界,現實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阿明的媽媽像個停不下來的陀螺,洗衣煮飯、打掃家裡全包了,甚至還要彎腰去撿阿明隨手丟在地上的臭襪子。
而阿明整天窩在沙發打手遊,眼睛死盯著螢幕,飯菜端上桌要喊好幾遍才不情不願動身。

曉琳強壓心裡的不適,硬是忍了三天。看著未來婆婆操勞的身影,再看看阿明擺爛的模樣,她眼裡的期待一點點熄滅。到了第四天,她終于忍不住找阿明溝通,勸他至少找份工作,把邋遢的習慣改改。
阿明連頭都沒抬,翻個白眼繼續打遊戲,壓根沒把她的話放在心上。
就是這個白眼,讓曉琳徹底清醒。她瞬間腦補出自己的後半生:整天圍著丈夫孩子轉,洗不完的髒衣服、做不完的家事,一天天被柴米油鹽耗盡心力。
當晚,她悄悄收拾行李,像逃離災難現場般連夜跑回娘家,鐵了心要退婚。
第二天,曉琳父母帶著一百三十萬現金和黃金首飾,主動登門退婚,表示錢物分文不少全部奉還,只求好聚好散。

沒想到阿明父母當場炸鍋,拍桌大罵:「親戚朋友都通知了,宴席也辦了,現在退婚,我們在村子裡怎麼做人?」爭吵越演越烈,阿明家直接放話:真要退婚,就得賠一百萬精神損失費。
曉琳一家覺得太離譜,聘金黃金都如數歸還了,哪有還要倒貼錢的道理。阿明媽媽氣不過,跑到村口又哭又鬧,甚至找來電視臺記者,想藉媒體施壓。
記者聽完雙方說法,當場給出明確結論:只要女方全額退還聘金和黃金,男方索要的「面子費」「精神損失費」在法律上毫無依據,就算告上法院也很難成立。

阿明家這才意識到硬要錢站不住腳,態度立刻軟化。阿明媽媽開始勸和,說男人懶點、不愛做家事都是正常的,嫁過去慢慢調教就好。
但曉琳心裡清楚,這不是一時的脾氣問題,而是三十多歲還理所當然當媽寶的人生態度。她絕不會把後半生賭在「婚後會變好」的空話上。
最終在記者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曉琳家除了退還全部聘金和黃金,額外支付二十萬元,彌補男方籌備訂婚宴的開銷。

這場由四天試婚引發的風波總算落幕。有人說曉琳太挑剔,但更多人理解她:試婚就是一面照妖鏡,她用二十萬元贖回了自己後半生的自由,這筆交易,怎麼算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