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嚴重的禽流感疫情隱匿與非法棄置動物屍體事件,引發臺中與苗栗兩地政府高度重視及社會公眾的強烈憤慨。位于臺中市豐原區的「豐康牧場」,本月26日被確認暴發禽流感疫情,然而業者不僅未依法通報,反而將大量病死雞只非法丟棄與掩埋,行為極其惡劣。
事件最初的曝光始于苗栗縣後龍鎮。當地民眾在外埔大排水溝中發現大量雞只屍體漂浮,景象觸目驚心,隨即向苗栗縣政府舉報。環保及動物防疫單位接報後迅速抵達現場,經清理清點,共從水溝中撈出**235只雞屍**。苗栗縣政府並未將此視為單純的亂丟垃圾事件。由于正值禽流感高發季節,且死因可疑,縣政府農業處、環保局及衛生單位立即啟動聯動防疫應急機制,對死雞進行取樣檢測,並追溯來源。
調查矛頭很快指向了臺中豐原的豐康牧場。與此同時,根據線報及偵查,辦案人員懷疑業者的處置行為可能不止于此,遂擴大搜尋范圍。

經過深入追查,一個更令人震驚的事實浮出水面。執法人員在後龍鎮一處由顏姓男子持有的私人土地上,挖掘出**1216只被掩埋的雞只屍體**。加上水溝中的數量,本次事件中發現的非法處置雞屍總數高達**1451只**。面對鐵證,豐康牧場的雲姓負責人最初僅承認載運了約1150只病死雞到該私人土地進行掩埋。這一數量與現場實際挖掘出的數量存在明顯落差,也與官方通報的疫情規模對不上,存在嚴重隱匿真實死亡數量及疫情情況的嫌疑。其行為不僅延誤了疫情防控的黃金時機,更對周邊地區養殖業及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
苗栗縣長鍾東錦在獲悉案情全貌後,對業者為一己之私、罔顧公共安全的行為表示極度震怒,當即指示依法予以嚴懲。
苗栗縣政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對行為責任人開出**100萬元新臺幣的罰單**。與此同時,臺中市政府也迅速採取行動。市長盧秀燕宣佈,針對豐康牧場隱匿禽流感疫情及非法處置動物屍體的行為,臺中市農業部門祭出最高罰則,合併處罰**115萬元新臺幣**。兩地政府罰款合計高達215萬元,展現了嚴懲不貸的決心。

由于案情重大,涉嫌違反刑法,案件由苗栗地方檢察署介入偵辦。檢察官于昨日(30日)下午訊問了雲姓牧場負責人及提供土地進行掩埋的顏姓地主。檢方認為,兩人共同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顏姓地主涉嫌于此);**第4款**,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檔案,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雲姓負責人涉嫌于此)。上述罪責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科以高額罰金**。訊問結束後,檢方認定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但暫無羈押必要,分別**諭令雲姓負責人以40萬元、顏姓地主以20萬元交保候傳,並均被限制出境、出海**,以防串供或逃亡。

苗栗縣環保局與動物防疫所已將所有非法丟棄及掩埋的1451只雞屍完成安全清理,並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對汙染場地進行消毒,以阻斷可能的疫病傳播與環境汙染。兩地農業部門也已對豐康牧場及相關接觸范圍進行移動管制與持續監控。此次事件暴露出個別養殖戶在面臨動物疫情時,仍存有僥幸心理,企圖透過違法手段掩蓋損失,最終卻付出更為慘重的法律與經濟代價。相關部門重申,禽流感防控重在「及早發現、快速處置」,任何隱匿疫情或非法處理病死動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此案也為所有畜牧從業者敲響了沉重的警鐘,守法通報、合規處理是唯一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