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方大同坐在家中的餐桌前,手裡拿著一支麥克風。
那時的他,身體已經很難支撐過去的錄音方式。狀態好一點,他便唱上幾句;感到疲倦,就把麥克風放下,休息一會兒再繼續。
他曾親口說過,因為病中身體不適,《夢想家》裡大部分歌曲,都是這樣在餐桌前用手持麥克風錄下來的。
「只要身體允許,就會拿起麥克風。」
短短一句話,阿禾看了很久。
我們點開一首歌,只需要三四分鐘。
方大同為了留下這三四分鐘,可能要先等身體願意讓他唱。
以前的他在錄音室裡等一個完美的轉音,後來的他坐在餐桌前,等自己有力氣完成下一句。
他沒有等來完全康復,卻把最後一張專輯等了回來。
他叫方大同。
那一年,他41歲。
阿禾想好好講講他。
因為「等」這個字,幾乎就是方大同的一生。
1983年,方大同出生在夏威夷。童年時,他跟著父母在上海、廣州與香港之間生活。
父親是鼓手,母親從事兒童英語教育。他在不同語言、城市和音樂文化中長大,卻很早便知道,自己將來想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音樂。

少年時期的方大同開始創作,自學吉他,後來又學鋼琴。家裡沒有足夠的裝置,他便與母親約定,替兒童英語教材寫歌,換一部自己想要的MIDI鍵盤。
結果,他一口氣寫下了近百首兒歌。
那時沒有人認識方大同。
沒有〈Love Song〉,沒有〈三人遊〉,也沒有金曲歌王。
只有一個少年坐在家裡,一首接著一首地寫,想替自己換來一部能夠繼續做音樂的機器。
阿禾看到這段時,忽然明白,方大同後來的才華,從來沒有憑空出現。
大家只看見他轉音自然、和絃漂亮,寫歌好像毫不費力。
可那個十幾歲的少年,早已在沒有人鼓掌的日子裡,把近百首兒歌一首首寫完。
高中畢業後,他開始把自己的作品寄給唱片公司。

有些沒有迴音,有些公司認為他年紀太小。即使有唱片公司願意接觸,簽約的過程也因為高層變動等原因拖了多年。
他想當歌手,最先等到的卻是幕後工作。

于是方大同先替別人寫歌、配唱、做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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