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坐上我的計程車那晚,我把跳錶按掉,繞著臺北車站開了四圈。
她坐在後座,焦急地打電話詢問兒子的狀況。
我握著方向盤,從後照鏡裡看著她,手抖得連方向燈都差點打錯。
二十五年前,我丟下她時,她只有七歲。
如今,她就在離我不到一公尺的地方。
可我連一句「我是妳爸」,都不敢說出口。
我叫周明德,五十八歲,在臺北開計程車。
我不是臺北人。
年輕時,我和太太美惠住在彰化員林,在市場附近開一間小電器行。那時我們有一個女兒,叫雅婷。
她小時候最喜歡坐在店門口的小板凳上,看我修電風扇。
只要我拿起螺絲起子,她就會跟在旁邊問:
「爸爸,這個壞掉還能救嗎?」
我總是很有把握地告訴她:
「只要零件還在,就有辦法修。
」
那時我真的以為,所有壞掉的東西都能修好。
包括我自己的人生。
三十三歲那年,我被朋友拉去投資地下電臺賣藥。
對方說市場很好,只要先墊貨款,兩三個月就能翻倍。
我把店裡的周轉金投進去,後來又去跟民間借錢。
最初借二十萬元。
為了還利息,我又借了第二筆、第三筆。
等我清醒過來,連本帶利已經欠了六十八萬元。
討債的人第一次上門時,我還騙美惠只是生意糾紛。
第二次,他們直接把店門口的玻璃砸破。
雅婷嚇得躲進衣櫃,直到半夜都不肯出來。
我拉開櫃門時,她縮在衣服下面,哭著問:
「爸爸,他們還會不會來?」
我抱著她說:
「不會,爸爸會處理。」
那是我對女兒說的最後一句謊話。
三天後,我搭上往南部的長途客運。
我只帶了幾件衣服和身上剩下的兩千多元。
我告訴自己,離開是為了不讓討債的人再去找她們。
等錢還清,我一定會回家。
可我心裡清楚,我不只是想保護家人。
我也在逃。
逃避美惠質問我為什麼欠債。
逃避女兒害怕的眼神。
更逃避自己根本沒有能力收拾一切的事實。
離開後,我先到高雄工地做粗工,又去屏東魚塭搬飼料。
白天工作,晚上睡工寮。
賺到的錢除了吃飯,幾乎全拿去還債。
花了八年,我才把六十八萬元連同利息還清。


還完最後一筆錢的那天,我在郵局外坐了很久。
我原本以為,自己會立刻買一張回員林的車票。
可是站在售票口前,我突然不知道回去後該說什麼。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丟下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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