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老牌歌后張清芳與丈夫宋學仁釋出了離婚宣告,結束了15年的婚姻。

宣告中表示,兩人離婚的原因是「無法克服雙方差異」,沒有出軌沒有小三,兩人之前也試過努力修補關係,但沒用:

重點是,5月份張清芳才收了老公送的2億(臺幣,約合人民幣4789萬元)豪宅,當時她還曬命說「我是嫁得好」,僅僅一個月後,她就宣佈離婚了?

要不是兩人結婚了15年,小編真懷疑她騙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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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一點的小夥伴不知道張清芳是誰,上世紀80年代,她可是撐起了台灣樂壇的半壁江山。
張清芳17歲出道,翌年憑著專輯《激情過後》一炮而紅,後來又兩度被封為金曲歌后,被歌迷稱為樂壇的「東方不敗」。

1994年,台灣某龍頭刊物發起了「四大天后」的投票活動,張清芳榮登榜首,林憶蓮、葉倩文和陳淑樺都排在她的後面。

張清芳的很多歌曲相繼被高勝美、葉倩文、劉美君、林志炫、鄺美雲等翻唱,她是台灣樂壇的天后,地位大概相當于王菲。

至于她前夫宋學仁是台灣著名富商,人稱「銀行投資教父」,身家約3.6億元,朋友都是柳傳志、郭臺銘這種級別的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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