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院。(資料照)
海巡署偵防分署花蓮查緝隊前偵查員饒瑞洋,因貪圖績效與相關獎金,使不符資格檢舉人詐領吹哨者檢舉獎金,甚至同意私菸業者找人頂包,圖利對方免受罰鍰,另又向檢舉人收取50萬元分紅,甚至還與共犯自導自演查獲私菸,以此詐取獎金;新北地院審理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3罪,判處饒7年2月、8年6月及9年徒刑,因另涉犯其他案件審理中而未定應執行刑。
檢方調查,饒瑞洋自2018年起擔任海巡署偵防查緝隊及花蓮查緝隊偵查員,專責私劣菸酒查緝。
由于他熟知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若檢舉人曾為或現為被檢舉人的受僱人(即俗稱吹哨者),其檢舉獎金比例可高達給獎基礎的45%;同時,若查獲低劣的大量私菸或累犯,亦可大幅墊高獎勵金基數。
檢廉調查,2023年「紅糖專案」中,饒男等人查獲私菸38箱,本案中雖有檢舉人,但饒明知這名檢舉人與被檢舉者並無僱傭關係,竟勾選「吹哨者檢舉」,使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與財政部國庫署陷于錯誤,核撥檢舉獎金,扣除所得稅後,檢舉人共領走157萬餘獎金,溢領52萬餘元。
在2024年的「牽牛專案」中,饒等人查獲循線查獲私菸65箱,私菸所有人陳大峰為了規避高達600萬元罰鍰,拜託饒讓他找來私菸圈內熟知的職業「舉手戶」唐祥福到場頂替,饒不僅同意,還製作不實調查筆錄與移案表,圖利陳大峰免受600萬元裁罰。
不僅如此,饒如法炮製將提供線索者,虛偽勾選為吹哨者以詐領獎金222萬餘元,溢領74萬獎金;這名檢舉人因他案入監服刑期間,饒員甚至以偵辦走私為由,偽造不實公文將他「借提」出監領取獎金。檢舉人為表達感謝,在車內及住處外二度向饒員期約給予50萬元現金「吃紅」,事後透過檢舉人胞弟轉交。
另一個「小畢馬董專案」,饒瑞洋與神秘線民「法國人」等人自導自演。由「法國人」向共犯購買製菸機具與菸絲原料,在桃園與新北短租廠房佈置「虛假私菸廠」,並安排共犯沈健福擔任人頭舉手戶。饒員于查獲後再度製作不實檢舉筆錄,使國庫核撥高達680餘萬元的獎金,共犯遊皓竣拿到其中376萬獎金後,扣除10萬元報酬,交給「法國人」與饒瑞洋朋分。
合議庭認為饒瑞洋所為傷害國家公務機關偵辦案件的公正及公信力,視國家法律如無物,嚴重敗壞官箴,損及公務員清廉形象,並使國庫蒙受鉅額損失,犯後態度不佳,量處上述徒刑;其餘共犯蔡松霖、唐祥福、陳大峰、遊皓竣、陳冠宏等人亦分別因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行賄、詐取財物罪等罪,分別判刑5月至4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