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又要跑去哪裡?」
除夕夜,我把一鍋滷肉放在前夫家門口,正準備轉身離開,二十九歲的兒子家豪忽然在背後叫住我。
我整個人僵在樓梯口。
二十年前,我也是用同樣的背影離開他。
那一年,他才九歲。
我叫黃麗華,五十五歲,在臺南新營一間商旅做房務。每天早上八點上班,一個人要整理十幾間客房,換床單、刷浴室、補備品,忙到下午,腰常常直不起來。
同事只知道我離過婚,沒有孩子。
其實我有一個兒子。
只是從他九歲到二十九歲,我錯過了他整整二十年。
我和前夫阿昌年輕時住在員林。
他在工地做板模,我在便當店切菜、洗碗。兩個人的薪水不多,卻還是貸款買了一間小公寓。
剛結婚時,我們也曾經很快樂。

阿昌下工後會騎機車來接我,家豪出生那年,他高興得逢人就發喜糖。可是日子久了,家裡只剩下柴米油鹽。
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替家豪準備早餐,再趕去便當店上班。下班回家後,還要洗衣服、煮晚餐、盯功課。
阿昌回到家,脫下滿是水泥灰的衣服,吃完飯就躺在沙發上睡著。
我跟他說腰痛,他回我:「大家都很累。」
我說想換工作,他只說:「現在有薪水就不錯了,不要想那麼多。」
沒有人打我,也沒有人不給我飯吃。
可那時的我常覺得,自己不是妻子,也不是一個被愛的人。
我只是家裡一個不領薪水的幫傭。
那個跑食品業務的男人,就是在那時候出現的。
他常來便當店送貨,說話很好聽。
我切菜切到手指流血,他會拿藥布給我;我臉色不好,他會問:「妳是不是太累了?」
有一次,他買了一包鹽酥雞送到後門,笑著說:
「妳每天煮給別人吃,也該有人買東西給妳吃。」
那句話,我記了很久。
後來,他說想在高雄開一間小吃店,問我要不要一起去。
他告訴我,只要離開現在的生活,我就不用再伺候任何人,也能為自己活一次。
我真的信了。
離開那天,家豪坐在餐桌前寫國語習作。
我收了兩套衣服,走到門口時,他抬起頭問我:

「媽,妳要去哪裡?」
我不敢看他,只說:
「媽媽出去幾天,很快就回來。」
他咬著鉛筆,又問:
「那星期五的家長日,妳會來嗎?」
我停了幾秒。

「會。」
他聽完,低頭繼續寫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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