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兒子站在他租屋樓下時,我還在幻想他開門時驚喜的表情。結婚四年,異地兩年,我總以為距離打不垮真心。鑰匙插進鎖孔前,我甚至調整了笑容,想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疲憊。
門開的瞬間,我所有的準備都碎了。
客廳燈光暖昧,我的丈夫和一個陌生女人坐在沙發上。那女人脫了外套,貼身毛衣勾勒出曲線,長髮散在肩頭。茶幾上那瓶酒我認得——上個月我刷自己的卡買給他的結婚紀念日禮物。
最痛的不是這場景,是他的反應。他皺眉,不耐煩:「妳怎麼來了?也不先說一聲。」

聲音裡沒有一絲慌亂,只有被打擾的不悅。那女人起身穿外套時,他甚至側身護了一下,對她說:「妳先走。」語氣平靜得像在處理公事。
等門關上,他才轉向我,語氣裡滿是責備:「那是我同事,我們在談工作。妳這樣突然跑來,多尷尬?」
兒子躲在我身後,小手抓著我的衣角。三歲的孩子不懂發生了什麼,但能感覺到空氣裡的冰冷。我看著眼前這個男人,突然覺得好陌生。
我沒吵,也沒鬧。只是抱著兒子,拖著兩個行李箱下樓。他在身後叫我的名字,我沒回頭。
街角的派出所亮著燈。我走進去時,值班警察抬頭看我懷裡熟睡的孩子,語氣溫和:「需要幫忙嗎?」
「我要報警,」我的聲音出奇地平靜,「有人涉嫌賣淫嫖娼。」
警察檢視我手機裡的照片——那張我進門時本能拍下的畫面。他詢問細節時,我一項項回答:他的姓名、工作單位、住址,甚至那瓶酒的購買記錄。每一個字都像刀,割開我自己這些年的幻想。
「確定要報案?這會留下記錄。」警察提醒我。
我低頭看兒子,想起剛才陳宇護著那個女人先走的樣子。他連在孩子面前,都不肯給我一點尊重。
「我確定。」
警察陪我回去時,陳宇開門的表情從驚訝變成驚恐。
他語無倫次地解釋,但謊言漏洞百出。分開詢問時,他和那個女人連對方名字都說不對。警察在她手機裡發現轉賬記錄——三天前,陳宇轉給她一筆「專案獎金」,金額剛好是特殊服務的市價。
雖然證據不足沒構成犯罪,但批評教育記錄在案。對陳宇這樣的國企職員來說,這就夠了。他的晉升沒了,年終獎沒了,這些年辛苦經營的形象全毀了。
走出派出所時,天快亮了。他紅著眼睛瞪我:「妳非要毀了我才甘心?」
「是你先毀了這個家。」我抱著兒子,第一次覺得這個男人如此可悲。
離婚手續辦得很快。報警記錄成了關鍵證據,律師說這能證明他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簽字那天,他看起來老了十歲。
「妳變狠了。」他說。
「是你教會我的,」我簽下自己的名字,「當一個女人連眼淚都流乾時,她能做的只剩下保護自己。」
牽著兒子的手走出法院時,陽光很刺眼。他仰頭問:「媽媽,我們現在去哪裡?」
「回家,」我蹲下平視他,「回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家。」
那通報警電話,是我給自己上的最後一堂課:當婚姻走到盡頭,與其哭鬧糾纏,不如用法律畫下句號。我不是報復,只是終于學會,在愛別人之前,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而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有時候就是讓該負責的人,負起該負的責任。